廣州房產合同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房產合同糾紛資深律師 

概述:房產合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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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16:59:18 點擊93354次
服務區(qū)域:
廣東/廣州/天河/冼村街道
收費:
  • 1000
來源:
  • 事務所
執(zhí)業(yè)證號:
  • 14401201311092781
執(zhí)業(yè)機構:
  • 廣州盈科律師所
聯(lián)系電話:
15099983407 盈科所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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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熱線15099983407(微信同號,點擊文末手機號可直接撥打電話)戴允絲律‌‌師擅長房地產官司的律師,代理上百起房產案件均取得很好效果,贏得當事人的高度贊譽戴律師,重點大學法院院校畢業(yè),中共黨員,從事法律10年,廣州最大型律師事務所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地址:廣州天河區(qū)冼村路5號凱華國際大廈7、8、9層、地鐵:5號線獵德站、APM線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戴律師,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積累了豐富的與司法行政機關、媒體等單位交流的辦案經驗在辦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和證據(jù),一招制勝,所提出的獨特、寶貴、前瞻的法律意見常被采納;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辦案思路和認真的辦案態(tài)度獲得當事人的好評。



法律知識:合同解除與違約損害賠償?shù)姆秶?br />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依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范圍是完全賠償?shù)脑瓌t。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指財產上的直接減少。間接損失又稱所失利益,是指失去的可以預期取得的利益;可以獲得的預期利益,簡稱可得利益。法律依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對“可以獲得的利益”的界定,是指合同履行后的純利潤,不包括主觀推測的損失以及為取得利潤所支付的費用?傻美娴挠嬎惚仨毷菍韺嶋H會得到的切實的利益,如果并非實際可以得到的,則屬于主觀的推測,不能計算在損害賠償額內。同時,可得利益的損失“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范圍。鎖定違約方在締約時應當預見的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理預見的損失數(shù)額和根據(jù)對方的身份所能預見到的可得利益損失類型。例如,守約方是生產企業(yè),那么通常違約方應當預見到生產利潤的損失,而不應預見到轉售利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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