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越秀區(qū)看守所刑事律師A越秀區(qū)擅長緩刑辯護律師 

概述:越秀區(qū)擅長緩刑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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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時間:
2023-08-23 16:56:41 點擊83648次
服務區(qū)域:
廣東/廣州
收費:
  • 1000
來源:
  • 事務所
執(zhí)業(yè)證號:
  • 14401201311092781
執(zhí)業(yè)機構:
  •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所
聯(lián)系電話:
15099983407 盈科所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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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專業(yè)咨詢電話15099983407(點擊文末藍字手機號可一鍵撥打電話),微信號:xintinglvsuo,戴律師辯護團是廣州專業(yè)優(yōu)秀刑事團隊,經驗豐富10年經驗團,,服務佳,誠信鑄造品質,盡努力維護當事人利益!在刑事糾紛領域有較高造詣,多年來辦理大量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實戰(zhàn)經驗豐富,團隊律師擅長辦理取保候審、罪輕辯護,無罪辯護、減刑緩刑辯護、緩刑辯護、不予起訴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刑事上訴等事宜,專業(yè)功底扎實、工作態(tài)度認真,辦案過程當事人滿意,受到當事人的高度贊譽,戴律師團提醒您,對于刑事案件不論是偵查階段還是審查起訴階段或審判階段,重要的是爭分奪秒,及早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利益!不要再為卷入刑事訴訟而煩擾,積極行動才是對您家人、朋友大的幫助!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地址:廣州天河區(qū)珠江新城冼村路5號凱華國際7、8、9三層、地鐵:5號線獵德站、3號線珠江新城戰(zhàn)、APM線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違法行為被拘留后,簡單刑事案件直到法院開庭審判至少也要3-4個月時間,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屬都不允許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委托戴律師團到其羈押的看守所會見,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師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項,以及法律問題,律師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機關供述了多少內容,可以根據案情的復雜程度及后期量刑結果,盡快幫其申請取保候審事宜,以免受牢獄之苦! 

以下為您介紹相關刑事法律知識: 

要善于準確歸納并找出辯護的法定理由。 

律師憑什么為被告辯護?我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律師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也作了內容相同的規(guī)定,只不過是該規(guī)定不僅對律師適用,對非律師的其他辯護人也同樣適用。對于律師辯護的法定理由,我歸納出以下四類。 

1、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在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可作“無罪辯護”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情形大致有三種:一是刑法不認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條法無明文不為罪,《刑法》第十三條 “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為罪,《刑法》第十六條“不可抗力”或“不能預見”原因造成的 危害行為不為罪;《刑事訴訟法》百六十二條第(三)項“證據不足”的無罪推定;二是刑法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條年齡方面未滿十四周歲的人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除犯故意、故意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毒、放火、、投毒等八項罪名以外的不負刑事責任,《刑法》第十八條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時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刑法》第二十一條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三是刑法不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已過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guī)定自訴案件受害人不起訴或撤回起訴的,不予追究。 

2、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辯護的法定理由。在犯罪主體刑事責任能力方面的有:年齡方面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歲的,精神方面間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聾又啞的人、盲人等;在主觀方面惡性程度較小的有:防衛(wèi)過當、緊急避險過當、預備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較小的有:從犯、脅從犯;在犯罪后將功折罪的表現有:自首、立功等。此外,還有一些特殊規(guī)定,例如,《刑法》第十條規(guī)定在國外受過刑罰的可以免除或減輕處罰;《刑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處罰;《刑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的人或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等。 

3、罪輕辯護的法定理由。通過此罪與彼罪之辯改變定性,將重罪辯成輕罪,終提出罪輕辯護觀點。主要有:一是主觀上的重罪變輕罪,如將故意罪辯成過失罪:二是單一主體上的重罪變輕罪,如公職人員的貪污罪辯成非公職人員的職務侵占罪;三是單一主體變成雙重主體,例如將自然人犯罪辯成單位犯罪,我國對單位犯罪的處罰是對單位適用財產刑,對自然人則刑減一等,特別是沒有死刑;四是時間差上的罪輕,《刑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以修訂后的《刑法》實施日1997年10月1日為界,在此前所犯罪行,按從舊兼從輕原則處理;五是多人犯罪中的罪輕,如前所述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團中的從犯、脅從犯;六是多罪中的罪輕,根據數罪并罰原理,將數罪辯成一罪,以達到罪輕而從輕、減輕處罰的目的。 

4、注重抗辯從重處罰的理由。我國《刑法》明文規(guī)定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刑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的“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教唆犯,《刑法》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累犯。實踐中公訴人要求酌定從重處罰的還有:(1)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相對于主犯,(2)教唆犯相對于被教唆犯,(3)慣犯相對于偶犯,(4)受過刑事處罰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構成累犯)相對于初犯,(5)拒不如實坦白供述罪行的,(6)拒不退贓或拒不交代贓款去向的。 


專注刑事辯護,辦案細膩踏實,成功承辦大量各類刑事案件,擅長辦理:取保候審(成功率高、釋放快)、不予逮捕、免于起訴、緩刑、無罪以及上訴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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