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IGN認證輔導,對擁有生產場所的公司明確的綜合性要求 

概述:杭州bluesign認證,廈門藍標認證,東莞藍標認證,東莞bluesign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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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bluesign® CRITERIA 生產場所準則規(guī)定了對擁有生產場所的公司明確的綜合性要求。本文件定義了針對天然皮革加工的其他規(guī)定。 

2 定義 

皮革制造包括以下(以及其他)工序: 

◼ 清洗 

◼ 去毛 

◼ 浸灰 

◼ 脫灰 

◼ 酶軟 

◼ 浸酸 

◼ 鞣制

◼ 復鞣 

◼ 后整理如需術語和縮略語的完整列表,請參閱“bluesign® 術語表” 文件。

3 最佳可行技術

皮革制造商必須了解皮革生產與鞣制工藝相關的最佳可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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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業(yè)特定要求 

4.1 綜述三價鉻鞣革是應用最廣泛的鞣制技術(盡管也可采用無鉻鞣制技術)。 基于三價鉻的鞣革可能會因鞣制、運輸和存儲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而產生具有致敏和致癌性的六價鉻物質。 較高的六價鉻濃度會導致皮革不符合 BLUESIGN 要求(請參閱 BS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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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許多市場上都無法銷售。 因此,進行皮革加工的公司必須采取預防措施,以防止在皮革中形成含有六價鉻的物質。 最理想的皮革制造工藝是避免潛在六價鉻的產生。 在皮革的加工過程中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 嚴格控制含鉻液體和廢水的 pH 值;不得含有六價鉻 

◼ 應避免在進行鉻鞣后使用氧化劑 

◼ 使用適合用于鉻鞣皮革的高飽和度加脂劑、油和蠟

◼ 謹慎選擇復鞣劑和/或絡合劑 

◼ 防止出現(xiàn)較高的 pH 值;充分處理皮革以獲得均勻的低 pH 值 

◼ 使用改性鹽 

◼ 徹底脫脂并去除天然脂肪 

◼ 采用化學計量方式計算鉻鞣所需的鉻鹽量 

◼ 通過合適的方法(如干法處置或再利用)保留皮革加工時產生的鹽水 

◼ 選擇和使用適當的清潔和消毒產品 

◼ 防霉 

◼ 使用合適的生物殺滅劑(例如 TCMTB、OIT、CMK、OPP)及其組合

◼ 六價鉻監(jiān)控/測試 

◼ 定期檢查是否有風險更低的鞣劑可替換使用(包括無鉻鞣劑)


4.2 廢水排放 

為減少廢水排放,應通過適當的現(xiàn)場和/或外部廢水處理設施,并結合采用以下最佳可行技術(BAT)進行廢水處理:

◼ 機械處理 

◼ 物理-化學處理 

◼ 生物處理 

◼ 生物除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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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直接廢水排放 

表 4.1 匯編了直接廢水排放的限制值和采樣要求。為控制廢水處理廠的效率,建議對未處理的廢水(原始廢水)以及處理后的(清潔)水流均測量相關參數。 

◼ 采樣必須根據 ISO 5667- 13:2011(第 1、3、10、-13 和 15 部分)“用于保存和處理水樣的水質采樣指南”的要求,由有資質的實驗室人員或外部實驗室在有代表性的條件下(即并非于生產中斷、暴雨等之后)進行相關采樣分析。

◼ 系統(tǒng)合作伙伴必須制定采樣/測量計劃,以確保定期進行分析。 

◼ 必須遵守表 4.1 中所列的采樣間隔時間;采樣間隔時間取決于工廠大小和復雜程度以及觀察結果。 采樣計劃必須包括由官方認可實驗室定期進行的第三方測量。 

◼ APEO 可能通過多種方式進入系統(tǒng)。 因此,對于所有進行濕法加工的場所,必須每年兩次對原始廢水中的 APEO(NPEO、OPEO、NP 和 OP)進行測量。 如果原始廢水中的濃度超過 5 μg / L,則系統(tǒng)合作伙伴必須進行根本原因分析以識別來源,并盡快淘汰含 APEO 的材料或相關的化學品。◼ 每年應至少進行兩次完整的測量程序,并使用以下采樣方法之一: 混合采樣(首選):進行混合采樣的時間不應少于 6 小時,采樣間隔不得超過 1 小時。 每份采樣的體積必須相等。 優(yōu)先選擇使用經過校準的自動采樣器進行采樣。 合格的現(xiàn)場采樣:采樣時間應大于 2 小時,使用自動混合采樣器以 15 分鐘的固定間隔時間進行采樣;或在最多 2 小時的時間內,至少應采集 5 份樣本,兩次采樣之間至少間隔 2 分鐘。 

◼ 最近 5 次測量中有 4 次達到下列限制值即為合規(guī)。


4.2.2 間接廢水排放 

請參閱 bluesign® CRITERIA 生產場所準則 。此外,以下限制值對間接排放同等有效(月平均值基于一個月內采集的、具有代表性的混合樣品的平均值): 

◼ 總鉻: 1 mg/L 

◼ 硫化物:1 mg/L采樣/測量點:在排放至第三方處理之前。 


4.3 廢氣排放 

皮革鞣制和后整理工藝中會產生數種廢氣排放源。 因此,必須監(jiān)測以下參數(如相關): 

◼ 氨 (NH3) 

◼ 硫化氫 (H2S) 

◼ 粉塵 

◼ VOC根據每年的溶劑消耗量,系統(tǒng)合作伙伴必須遵循適用于 VOC 相關生產場所的準則(請參閱 bluesign® CRITERIA 生產場所準則 - 附件: VOC 管理)。進一步措施(如相關): 

◼ 為了減少制造過程和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氣味,收集抽出的廢氣必須通過洗滌和/或生物過濾以去除氣味明顯的氨和硫化氫。 

◼ 為減少排放有機鹵化物至大氣,在工藝流程中必須以無鹵有機化合物取代揮發(fā)性有機鹵化物。此外,強烈建議考慮采取以下措施: 

◼ 采用水性涂層取代溶劑涂層以減少 VOC 排放 

◼ 安裝集塵器和水洗塔以控制顆粒物排放5 合規(guī)性驗證BLUESIGN 通過 bluesign® COMPANY ASSESSMENT (包括現(xiàn)場檢查)來驗證是否符合 bluesign® CRITERIA。復審必須在每三年內進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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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效期 

本文件自 2020 年 3 月起生效。 取代了“bluesign® CRITERIA 生產場所準則 - 附件: 皮革加工 1.0 版。對于所有在 2020 年 3 月之前簽署評審協(xié)議或 bluesign® SYSTEM PARTNERSHIP 協(xié)議的公司,變更和新引入的要求自發(fā)布之日起一年的過渡期后生效。本文可更新修訂。 常規(guī)和計劃外修訂程序詳情匯編于 bluesign® SYSTEM 文件。本文以英文編撰,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中英文文本間出現(xiàn)不一致時,應以英文文本為準。


7 其他適用文件

以下文件是對現(xiàn)有文件的補充:

◼ bluesign® SYSTEM 

◼ bluesign® 術語表 

◼ bluesign® CRITERIA 生產場所準則 

◼ bluesign® CRITERIA 生產場所準則 – 附件: 排除準則 

◼ bluesign® CRITERIA 生產場所準則 – 附件: 揮發(fā)性有機物 (VOC) 管理 

◼ bluesign® SYSTEM 黑色評級限值 (BSBL) - 化學品中受控物質閾值 

◼ bluesign® SYSTEM 物質清單 (BSSL) - 消費者安全限值

[本信息來自于今日推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