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行政復議律師;荔灣區(qū)擅長打行政訴訟 

概述:陳律師電話: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號: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陳律師是廣州市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律師,擅長行政拘留不服復議訴訟、違章建筑處罰決定書申請行政復議;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quán)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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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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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律師電話: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號: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陳律師是廣州市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律師,擅長行政拘留不服復議訴訟、違章建筑處罰決定書申請行政復議;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quán)糾紛;行政拘留不服復議;行政訴訟狀告城管違法執(zhí)法行為.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冼村路5號凱華國際中心7、8、9層,地鐵:5號線獵德站、APM線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廣州涉及土地的行政案件超過20年最長訴訟時效的法院不受理

案例:

2013年8月,村民任某對市人民政府1993年頒發(fā)給陳某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提出異議,認為陳某侵占的屬于任某的部分土地計入了發(fā)證范圍。故任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市政府為陳某頒發(fā)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本案疑惑有兩點: 1.如何確定不動產(chǎn)登記案件的行政訴訟時效?2.如何確定行政訴訟時效的起算點?

律師講法:

行政訴訟時效,是指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對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了這一期限,則當事人喪失了提起行政訴訟的權(quán)利。2014年11月修訂后的新《行政訴訟法》第46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不動產(chǎn)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币虼耍P(guān)于涉及不動產(chǎn)的行政訴訟,有兩個期限,一個是6個月的一般訴訟時效,另一個是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20年是一個絕對期限,超過這個期限,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關(guān)于行政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原《行政訴訟法》第39條規(guī)定為“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意見(試行)》規(guī)定為“當事人實際知道訴權(quán)或者起訴期限時計算”。2000年《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規(guī)定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quán)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2014年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又恢復規(guī)定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但是,對于涉及不動產(chǎn)行政訴訟20年絕對時效的起算點,無論司法解釋還是新的《行政訴訟法》都規(guī)定從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計算。

法院認為,2000年《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第42條規(guī)定,涉及不動產(chǎn)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此條款系行政訴訟中最長起訴期限的規(guī)定,該期限不適用中止中斷。自1993年6月市政府作出頒發(fā)涉案《國有土地使用證》行政行為,至任某起訴時已超過20年的最長起訴期限,隨裁定因超過法定期限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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