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區(qū)刑事律師;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數(shù)額認定標準 

概述:陳銳娜律師電話: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號: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陳銳娜律師是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豐富的執(zhí)業(yè)經驗,擅長刑事辯護、辦理取保候審、減刑緩刑

刷新時間:
2025-02-24 16:19:45 點擊331510次
服務區(qū)域:
廣東
來源:
  • 個人
執(zhí)業(yè)機構:
  • 盈科廣州律所刑事律師
聯(lián)系電話:
18620925766 陳律師
QQ:
522542947
信用:4.0  隱性收費:4.0
描述:4.0  產品質量:4.0
物流:4.0  服務態(tài)度:4.0
默認4分 我要打分
陳銳娜律師電話: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號:chen21070529 ; QQ:522-5429-47;陳銳娜律師是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多年來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豐富的執(zhí)業(yè)經驗,擅長刑事辯護、辦理取保候審、減刑緩刑等事宜。歡迎您咨詢,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冼村路5號凱華國際中心7、8、9層,地鐵:5號線獵德站、APM線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違法行為被拘留后,簡單刑事案件直到法院開庭審判最少也要3-4個月時間,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屬都不允許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委托陳銳娜律師到其羈押的看守所會見,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師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項,以及法律問題,律師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機關供述了多少內容,可以根據(jù)案情的復雜程度及后期量刑結果,盡快幫其申請取保候審事宜,以免受牢獄之苦!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數(shù)額認定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guī)定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的定罪量刑標準,具體考量的依據(jù)就是“貨值金額”的大小,但沒有規(guī)定“貨值金額”的計算方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一》)規(guī)定按照標價、同類合格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估價機構確定等遞進式方法計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二》)主要是依據(jù)數(shù)額確定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其中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造成損失數(shù)額”等多種計算方式。
  (一)已銷售的商品
  刑法將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確定為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的“銷售金額”,就在于“銷售金額”能從量上直觀反映行為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規(guī)模、行為持續(xù)時間、危害范圍以及行為人的非難可能性。對于已經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以銷售金額認定為犯罪數(shù)額。
  (二)未銷售已定價的商品
  實踐中行為人一般是先定價后銷售,故尚未銷售部分同樣存在銷售價格,司法機關可綜合銷售單、進貨單、送貨單、記賬單、銷售價格表等書證,嫌疑人的供述,購買商的證言,結合其購買原材料的價格、生產成本以及市場上同類假冒商品的價格查明未銷售部分的商品定價,以定價金額確定犯罪數(shù)額。
  (三)未銷售且未定價的商品
  對于未經銷售且標價難以查清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司法機關通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根據(jù)假冒商品實物狀況并結合市場調查同類物品中間價格情況作出估價鑒定,即以所謂的市場中間價確定假冒商品的價值。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廣州律師陳銳娜。文章來源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廣州白云區(qū)刑事律師;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數(shù)額認定標準
[本信息來自于今日推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