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官司敗訴二審上訴勝訴律師 廣州民事刑事二審上訴律師 

概述:一審官司敗訴二審上訴勝訴律師 廣州民事刑事二審上訴律師 取保候審 不批準逮捕 不起訴 緩刑 罪輕辯護 無罪辯護 上訴改判 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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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19:23 點擊1292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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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1306506刑事辯護律師團隊,聯(lián)系電話(微信同號):13631306506,QQ:1348661382。楊律師團隊律師任職于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十年以上刑事辯護經(jīng)驗,提供各類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問題咨詢,處理過大量疑難案件,擅長辦理取保候審、不批準逮捕、不起訴、緩刑、罪輕辯護、無罪辯護、上訴改判、減刑等刑事法律事務。                     

以下為您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當事人二審期間提供的補強證據(jù)不受舉證期限限制。
        二審提供的補充證據(jù),對方雖有異議,但因該證據(jù)是在一審判決后對方仍有異議情況下,當事人對自己證據(jù)的補強,并非當事人在一審中故意隱瞞或有意不予提供。根據(jù)A高人民法A院《關于適用〈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guī)定的通知》規(guī)定,基礎事實的舉證期限屆滿后,針對某一特定事實或特定證據(jù)或者基于特定原因,人民法A院可以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酌情指A定當事人提供證據(jù)或者反證的期限。否定方對舉證方所舉證據(jù)的真實性亦無相反證據(jù)予以否定,故二審補充的證據(jù)可作為審案的參考。
        綜上所述,民事房產訴訟律師,當事人在一審判決之后、對方仍有異議的情況下,二審提供的補充證據(jù),屬于對某一特定事實的補強,不受舉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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